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本市相关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对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名义单独制定或牵头联合其他单位制定并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决定对5件文件宣布失效、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4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本市相关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对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名义单独制定或牵头联合其他单位制定并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决定对5件文件宣布失效、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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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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