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发布 > 通知公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小企业处
发布日期: 2026-04-16 16:24
【字体:打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下称《办法》)相关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填报

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应按照自身所获最高一级称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下称“培育平台”),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5年度经营发展数据。

(一)企业范围

培育平台的“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可显示企业是否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请企业登录平台后以页面提示为准。

(二)填报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企业应在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5年度经营发展数据,并在“佐证材料”栏上传提交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备案。

二、注意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将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填报的数据用于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请各企业务必重视,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避免影响企业评价得分。

培育平台的“企业信息更新”模块显示为“已更新”的企业无需进行信息更新,如有需要,可点击“仍要更新”自愿进行信息更新。

提交信息更新后如需修改,可在更新页面下方点击“撤回”按钮后进行修改,完成修改后再次点击“提交”(详见附件1)。

已认定企业无法在年度信息更新期间修改企业名称,如需更改企业名称,请通过“名称变更申请”模块进行相关操作。

根据《办法》规定,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培育平台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附件:1.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2.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416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