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我国环保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提升环保装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9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
面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领域实际需求,聚焦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干式烟气净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识别监测等难点问题,共设立28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可独立申报或组成联合体申报。其中独立申报单位应为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联合体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为在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最多同时参与2项任务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环保装备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揭榜。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等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局,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二)评审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基础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产品指标、资源保障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5家)。
(三)任务实施。任务实施期为2年。入围揭榜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工作,并进行应用验证。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跟踪进展。
(四)成果发布。基于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揭榜挂帅验收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11月3日17:00前将申报书(附件2)和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附件3)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钓鱼台庄园3号楼5单元101室,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申报书。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联系人:刘昆鹏 010-55520947耿恩泽 010-55520946
材料报送联系人:南楠 18801157208
附件:1.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
2.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申报书
3.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