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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暨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 综合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5-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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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良好氛围,定于今年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其中,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工业和信息化赛区暨第二十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精神,聚焦首都“四个中心”建设、“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坚持智慧集约、公平公正、绿色安全、开放共享办赛理念,引领带动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二、大赛主题

匠心育英才 筑梦新时代

三、组织机构

本届竞赛在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设立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工信竞赛办”),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赛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征集筛选,竞赛承办单位工作职责的划分,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承办单位开展宣传动员、竞赛标准制定、竞赛实施、评判仲裁等工作。

本届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4〕50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赛事安排

(一)竞赛项目

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共140个,其中,设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以下简称国赛项目)31个,包括传统项目21个、新职业项目10个;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以下简称世赛项目)13个;行业赛项目96个(见附件1)。

第二十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暨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共45个(见附件2),其中36个市级一类竞赛项目(纳入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9个市级二类竞赛项目。各竞赛项目以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竞赛级别依次组织、层层选拔、分级奖励。

市级一类竞赛项目,各竞赛项目不同级别参赛人数应在30人以上,晋级比例应在30%(含)以内。市级二类竞赛项目,各竞赛项目不同级别参赛人数应在20人以上,晋级比例应在30%(含)以内。

(二)报名条件

1.市级一类竞赛项目

参赛选手应为16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本市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人员。参加世赛项目选手,年龄应在22岁以下(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电一体化项目选手年龄应在25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国赛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2.市级二类竞赛项目

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院校的教师、学生,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均可报名参加初赛,报名选手应为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三)报名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联系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进行报名。市级一类取证项目(详情见附件2)报名网址: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zyjd/;市级一类非取证项目和市级二类竞赛项目(详情见附件2)报名网址:http://103.83.44.73:6127/Jingsai/。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

五、工作安排

本届竞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竞赛实施阶段、总结阶段,宣传工作贯穿竞赛各阶段始终。

(一)准备阶段

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会同各级组委会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做好组织、考务、物资、应急等方面的准备,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于各级竞赛举办前至少10个工作日报送市工信竞赛办备案(一式两份,均需盖章)。

(二)竞赛实施阶段

1.初赛

初赛以各企事业单位、院校及市工信竞赛办指定的机构为竞赛单位,成立初赛组委会,结合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初赛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院校负责开展以本单位人员为主的竞赛活动;各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协调全市范围未组织本项目竞赛活动单位的职工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人员开展相应的竞赛活动。

2.复赛

初赛中各竞赛项目总成绩排名前30%的人员可获得参加复赛的资格。

复赛以各总公司、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及市工信竞赛办指定的机构为竞赛单位,成立复赛组委会,组织开展复赛工作。

3.决赛

根据各竞赛项目的特点、场地、设备条件,各复赛组委会进入决赛的人数,由市工信竞赛办按复赛人数分配、调整名额。

决赛由市工信竞赛办指定的机构为竞赛单位,成立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应竞赛项目的决赛工作。

(三)总结阶段

1.工作总结

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全面回顾工作,汇总整理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开展工作总结。

2.荣誉授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各单位工作质量、成效和总结内容,为成绩优异的参赛选手以及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2025年择期召开第二十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总结会议。

(四)时间安排

报名:市级一类竞赛项目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5月20日;市级二类竞赛项目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含)内完成。

初赛:2024年6月30日前;

复赛:2024年8月31日前;

决赛:2024年10月31日前。

其中个别竞赛项目实施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请以该项目具体通知为准。

六、竞赛标准和成绩评定

(一)竞赛标准

取证的竞赛项目,初赛、复赛、决赛分别按照不低于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三级、二级的技术要求和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的有关要求命制试题,报市鉴定管理中心备案后,组织实施竞赛。非取证的竞赛项目,由各级竞赛组委会自行组织专家命题,报市工信竞赛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成绩评定

各级竞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比赛。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低于70%。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照技能操作成绩优异者排名优先原则执行,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七、竞赛奖励

(一)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纳入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的市级一类项目,其奖励政策按照《关于举办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4〕5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第二十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1.各竞赛项目依据决赛规模和总成绩排名,为决赛参赛人数在30人(含)以上竞赛项目的前10名选手,以及参赛人数不足30人竞赛项目排名前30%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2.未达到决赛举办条件的竞赛项目,根据复赛规模和总成绩排名,为参赛人数在30人(含)以上竞赛项目的前5名选手,以及参赛人数不足30人竞赛项目排名前15%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对在各竞赛项目决赛中技能操作成绩最高的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如技能操作分数相同,取总成绩更分高者。

4.为获得决赛各项目第一名选手的主指导教练(1人)颁发优秀教练员荣誉证书。

5.对在各级竞赛活动中方案完备、组织得力、工作严谨、反应迅速、宣传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工作人员的荣誉证书。

6.市工信竞赛办将择机为获奖人员组织提升培训。

八、经费保障

(一)竞赛经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解决,并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各个初赛、复赛、决赛的组织单位按照各自资金渠道自行解决竞赛活动经费。

(二)竞赛经费主要用于出题、试卷印刷、培训、评判、检测、监考、场地、材料、表扬奖励等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三)厉行节约,竞赛内容的设置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需要,尽量选择真实产品件为实际操作比赛的试题。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第二十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暨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积极配合市工信竞赛办做好各项参赛工作。各单位要发挥专业优势、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各项办赛任务。

(二)保障赛事安全。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赛事各项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竞赛安全有序。

(三)确保公平公正。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遴选裁判赛务团队,规范制定竞赛技术文件,强化竞赛全流程监督管理,提高竞赛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竞赛公信力,打造竞赛品牌。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要挖掘典型事迹,提升赛事影响力传播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联系方式

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428室;

联 系 人:苗  菁,库安娜;

联系电话:55521241,55521239;

电子邮箱:miaojing@jxj.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目录

          2.第二十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暨北京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目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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