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2〕81号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为明确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与责任,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深入推进节能工作,现将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36家重点用能单位2012年年度节能目标印发。
请各有关部门、各用能单位切实把节能目标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36家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京经信委发〔2012〕81号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为明确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与责任,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深入推进节能工作,现将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36家重点用能单位2012年年度节能目标印发。
请各有关部门、各用能单位切实把节能目标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36家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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