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比选文件。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本次比选内容为: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1 | 2020年软件企业核查 | 32 |
2 | 北京石墨烯技术及产业发展模式研究 | 14 |
3 |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技艺标准研究 | 18.2 |
4 | 人工智能在亦庄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推广 | 25.6 |
5 |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与对接平台和重大项目促进工作 | 27 |
6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追加项目及2021年初项目的预算评审服务 | 8.96 |
7 | 2020年度一般制造业企业退出现场核查工作 | 15 |
8 | 2020年度政务网络用户满意度测评服务 | 35 |
9 | 构建高精尖产业生态研究 | 25.6 |
10 | 北京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化任务服务 | 35.6 |
11 | 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及成果推广服务 | 13 |
12 |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撑服务 | 12 |
13 | 信息公开法律风险研判服务 | 10 |
14 | 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技术支撑服务 | 17 |
15 | 北京市数字生态城市发展白皮书 | 19.6 |
16 | 北京市城市副中心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标准体系框架 | 26.6 |
17 | 北京市大数据宣传大屏展示视频制作 | 27 |
18 | 2020年市经济信息化局网络和信息化运维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 | 14.847 |
19 | 编撰北京经信专报(特刊) | 20 |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包括:
l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l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l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l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l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l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和失信记录。
(3)每家单位只能作为一个响应人参加本次比选。
(4)响应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响应人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向比选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人资格将被取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应选。
注:每个响应人最多只能中选5个项目(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响应人须知24条)。
5. 比选报名: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响应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
(3)获取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投标人操作指南”)
(4)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邵晔
联系电话:010-52579315
E-MAIL:shaoye@ceiec.com.cn
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5)文件发售:免费获取。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为电子全流程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网上递交全部响应文件电子版,线下递交全部响应文件纸质版。
客户服务电话:010-89178317。
(1) 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时前上传至“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电子响应文件为彩色PDF扫描(盖章签字后扫描件),内容须与响应文件纸版正本一致。
(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纸质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4:00--14:30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内2号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1层大厅(东旭大厦)。
(3)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联 系 人:乔女士、任先生
联系方式:010-52579358(18001246197)、010-52579248
电子邮件:qiaolin@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