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范围
1.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考(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招聘岗位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
3.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4.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须全部通过,无补考及重修,2024年8月前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及落户政策要求。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7日至4月8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公招网”进行报名(链接:www.gongzhao.net),报名时请完善报名信息,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各招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本能力测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查询成绩。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将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公布,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面试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形式以及材料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三)岗位能力测试
招聘岗位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等于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同时组织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考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环节结束后在市经信局网站公布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31日;
(二)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报同一事业单位多个岗位、或填报经信局多个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四)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五)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表述不清,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jxj.beijing.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证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五)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八)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附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