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年同期事故警示
2025年3月22日,房山区张坊镇发生山火,并蔓延至该区大石窝镇。起火原因为村民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经鉴定,火情损失乔木林地面积33.97亩,直接烧毁侧柏1000余株,林木资源总价值人民币6.8万余元。卢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5年3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发生火灾造成7辆机动车被烧毁、2辆被烧损,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为44岁的女子张某冒风烧纸祈福,引发火灾,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二、工作提示
清明期间大风天气叠加,文明祭祀,防火第一,各单位务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厂区禁火令,全面清理厂房、库房、配电室、危废暂存点周边杂草、纸箱、油污等易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严禁在厂区及周边焚烧纸钱、野外吸烟。
二是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重点部位巡查。节日期间原则上停止一切非必要动火、有限空间、高处、吊装作业。确需作业必须升级审批,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气体检测、应急器材“四到位”。严禁无证操作、违章指挥、交叉作业。
三是全面排查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漏电保护器失效等隐患,杜绝带故障运行。停工企业切断非必要电源,关闭气源、水源,锁闭危险区域。特种设备按期维保,安全附件校验合格,停机后做好泄压、降温、排空。
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预案演练,配齐应急物资,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