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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及汛期安全提示

来源: 安全生产处
发布日期: 2021-07-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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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促进各有关单位平安度汛,现将夏季及汛期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夏季易发事故提示

1.火灾事故处于常年易发态势。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比重最大,各单位应重视电器设备设施及机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触电事故进入易发期。随着气温升高,空气湿度加大,各类电器设备的绝缘等级可能降低,人员触电风险增大。建议减少带电作业,提升员工防范意识,配齐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3.中毒和窒息事故进入易发期(有限空间)。随着气温升高,贮罐、管道、地下室、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内各种有毒有害气体聚集程度增大,因自然通风不良,极易造成急性中毒窒息事故。各单位如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作业审批,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坚持佩戴防护、应急装备,作业前须先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加强通风,进行“四合一”浓度监测,重点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等中毒,作业时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二、汛期安全工作提示

1.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配备防雷装置,已安装的防雷装置需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每年检测一次;有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应当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开展防雷、防汛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及避险措施;明确重点预防区域,重点布控重点盯防,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3.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雷、防汛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全员防雷、防汛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组织防雷、防汛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职工防范意识和能力.

4.完善防雷、防汛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筹集储备避雷器材、抢救设备、防汛物资等,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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