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局“创赢未来”成长计划财政资金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强化资金合规运作、风险防控与产业赋能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优质的财政资金受托管理机构,专门承担我局后续“创赢未来”财政资金的受托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对象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资质、合规经营、专业能力突出、政府资金服务经验丰富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产业投资管理机构,主要承接我局“创赢未来”成长计划财政资金的受托管理、投资运作、风险管控等相关工作。
二、受托管理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缺一不可,存在否决情形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主体资质合法合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依法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或对应资产管理相关备案手续,证照齐全有效,登记备案状态正常,无经营异常。
3.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产权清晰,无重大股权纠纷,实际控制人无频繁变更情形。
(二)经营实力与信用状况良好
1.实缴注册资本充足,具备稳定持续经营能力。
2.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无持续大额亏损等重大经营风险。
3.近3年信用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未了结法律纠纷,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专业管理团队配置到位
1.拥有稳定专职团队,配齐资金管理、投资研判、风险管控、合规法务等岗位,人员架构完整。
2.核心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政府资金、产业基金、资产管理相关从业经验,团队持有基金从业、财会、法律、风控等相应专业资质。
3.近三年核心团队保持稳定,无大规模核心人员流失,能够组建专门工作小组承接本计划受托管理任务。
(四)相关业务经验充足
1.拥有类似受托管理实操经验,熟悉政府资金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督查等相关要求。
2.过往管理资金运作规范,绩效表现良好,不存在资金闲置、违规投放、重大资金损失等突出问题。
(五)风控、内控制度体系健全
1.具备全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制度可落地、可考核。
2.具备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适配政府财政资金风险管控要求。
3.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历史审计、督查无重大违规记录,业务台账完整,业务数据可追溯核查。
(六)服务保障能力
1.针对本次受托事项设立专属服务团队,建立定期工作汇报、数据报送、绩效复盘、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2.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配合完成项目储备、调研走访、绩效评价、审计检查、产业对接等工作。
3.承诺严格遵守“创赢未来”成长计划及财政资金各项管理规定。
三、一票否决情形
申报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申报及遴选资格:
1.存在挪用、截留、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政府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2.存在虚假申报、材料造假、恶意竞争等违规违纪行为;
3.过往被金融监管、市场监管、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风险警示、异常经营名录;
4.过往受托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资金损失、重大合规事故、严重绩效不达标问题;
5.存在重大负面舆情、重大司法诉讼、严重失信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或重大负面舆情等影响履职的不良记录。
四、受托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受托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资金市场化运作、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研判、决策辅助等工作;
2.建立标准化台账管理体系,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数据统计、档案归档、信息披露工作;
3.开展全周期投后管理,跟踪项目经营、资金使用、履约进度,及时排查风险、处置隐患、落实追偿;
4.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绩效评价、审计督查、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数据报送等工作;
5.开展产业调研、项目储备、资本对接、企业赋能,发挥资金产业引导撬动作用;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资金管理、产业服务相关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机构须提交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拟申报书,标明必要申报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资质备案证书、相关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组织架构、制度体系、风控合规文件汇编;
4.近3年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信用查询报告;
5.核心团队人员简历、资质证书、从业经验证明材料;
6.近3年政府资金、产业基金受托管理典型案例、业绩证明、绩效评价结果;
7.针对本次受托管理内容的专项工作方案;
8.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六、遴选流程
(一)公开征集
通过政府官方平台发布征集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机构申报。
(二)资格初审
主管部门对申报机构资质、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机构。
(三)专家评审
组织行业专家、财务专家、法务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本通知条件要求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审,选出1家候选机构。
(四)结果公示
将专家评审出的候选机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创赢未来”成长计划财政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并委托其开展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报送时间与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文件寄送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
俞老师,010-55520941、18830569725
(四)申报邮箱
chuangyingweilai@jxj.beijing.gov.cn
八、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
2.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过程严格保密,申报机构不得干扰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