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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实施日期] 2026-09-09
  4. [成文日期] 2026-09-07
  5. [发文字号] 〔〕
  6. [失效日期] 2026-09-09
  7. [发布日期] 2026-09-09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北京市碳足迹核算方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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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本市碳足迹工作体系,丰富产品和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提升本市重点产品和服务绿色低碳竞争力,根据《北京市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京环发〔2025〕1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市碳足迹核算方法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征集一批符合本市产业特点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学:

1.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与算力服务、液晶面板、氢能、电子电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特色农业等领域特色产品。

2.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文旅服务、酒店服务、物流服务等领域特色服务。

已发布和在研的国家或地方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采信的团体标准,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本次征集面向具备碳足迹核算方法编制技术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团队均可自愿申报。申报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学应满足科学性、合规性、实用性、创新性等原则。

1.科学性。需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核算方法逻辑严谨、原理清晰,数据来源权威可信,语言表述准确、规范。

2.合规性。核算方法应自主研发,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严禁抄袭、剽窃、篡改他人成果。

3.实用性。方法流程清晰、操作简便、落地性强,可有效解决细分领域核算难点、痛点问题,具备推广应用价值。

4.创新性。针对暂无统一核算标准的新兴领域、细分行业,鼓励提出原创性、适配性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填补技术空白。

三、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含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申报领域、碳足迹核算方法简介、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等核心内容,详见附件1。

2.核算方法文本。参照《北京市产品和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编制指南》编制,满足编制范围与原则、文本结构及主要内容等要求,详见附件2。

3.核算方法编制说明。参照《北京市产品和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编制指南》(附2)编制,满足编制说明文本有关要求。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报送方式。申报单位需将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dqhbhzx@sth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产品或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申报单位名称”。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特此通告。

附件:1.北京市碳足迹核算方法申报表

          2.北京市产品和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编制指南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7日 

(联系人:徐天金、吴  蔚;联系电话:55522460、555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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