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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实施日期] 2025-11-20
  4. [成文日期] 2025-11-20
  5. [发文字号] 〔〕
  6. [失效日期] 2025-12-11
  7. [发布日期] 2025-11-2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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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460号)要求,现开展本市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名额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申报条件单位可申报,全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二、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遵循自愿原则开展申报,并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我局将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组织推荐对象在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填报信息。


三、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电话:55520639

政策咨询电话:55520842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平台类)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基地类)

          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方案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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