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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19-01-15
  5. [发文字号] 京经信发〔2019〕7号
  6. [失效日期]
  7. [发布日期] 2019-01-15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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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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