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业务专题 > 节能环保服务平台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 节能与环保产业处
发布日期: 2014-01-21 19:47
【字体:打印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经信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

  (二)改造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运行时间3年以上。

  (三)项目单位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

  (四)项目在2014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在5000吨(含)标准煤以上。

  (五)项目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的节能量可监测、可核实。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范围及申报材料。

  请按照《通知》中的选项范围、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对各备选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出具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报送时间。

  请于10月10日前,将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经信办)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上报的推荐文件、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光盘(6份)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分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各2份)。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初审,并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联系人:冯武军;联系电话:66415588-1130)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