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请问2019年还可以开具小微企业认证证明吗?不能开的话有没有取消开具的通知?从哪里能查询到?谢谢!
提问时间:2019年4月27日
答复时间:2019年5月5日
答复内容:您好,原小微企业认证证明属于区级服务事项。由于没有法定文件作为此证明事项设立依据,2019年4月4日,市政府审改办印发《市政府审改办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19〕1号),取消“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明”事项。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