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工业生产继续加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9%,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4个百分点。
四大支柱行业带动作用显著。1-4月,在37个工业大类行业中,19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实现增长。四大支柱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0.3%,汽车制造业增长19.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5%,医药制造业增长1.8%。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4月,全市生产汽车39.1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17.8%。其中,轿车16.5万辆,下降15.3%;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18.2万辆,增长65.2%;新能源汽车6.5万辆,增长3.0倍。生产手机3680.4万台,增长25.1%;生产集成电路79.1亿块,增长20.3%。
销售、出口保持平稳较快增长。1-4月,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761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644.2亿元,增长19.3%,增速比一季度提高1.8个百分点;实现内销产值6973.9亿元,增长6.7%。
2023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