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23-02-23 10:00
【字体: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监测分析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5)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6)拟订本市高技术创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7)承担振兴本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8)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9)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10)指导和协调本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11)统筹协调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等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北京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2)统筹推进本市大数据工作。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3)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市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14)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15)组织协调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协调推进本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承担北京市核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6)开展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17)负责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9)职能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当强化大数据管理职责,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处室33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经济运行处(央企服务处)、科技标准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安全生产处(北京市履行《制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区域合作处)、材料产业处、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处、汽车与交通产业处、都市产业处(食品产业处)、生物与医药产业处、电子信息产业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处)、信息化基础设施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中小企业处(镇村企业处)、无线电频率台站处、无线电监督检查处、无线电安全保障处、大数据建设处(智慧城市建设处)、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处、大数据标准与安全处(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处)、军工产业服务处(核应急处)、军民融合发展处(航空航天产业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5号),2021年我局改革后下属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为市经济信息化局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具体情况为: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将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并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整合原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北京市工业技术开发中心、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建);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中心(整合原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处置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组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事务中心(整合原人才交流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组建);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中心(原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更名);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241人,实际240人;事业编制544人,实际469人;聘用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330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32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663,267.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74,246.49万元增加89,020.56万元,增长15.5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加大对高精尖专项资金投入。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22,970.4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2,970.4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350.41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4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54.6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39,742.0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39,742.00万元。

1:收入预算

图片1.png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663,267.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74,246.49万元增加89,020.56万元,增长15.50%。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年初增加10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1,613.5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77%,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7,673.22万元增加3,940.35万元,增长14.2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31,653.4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46,573.26万元增加85080.21万元,增长15.5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2.png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22.4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16.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141.6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9.08万元减少7.4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5.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26万元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75.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为保障业务顺利开展,于2022年更新完毕2辆专业技术用车,2023年无该项预算。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3.3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9.9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万元,其他12.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4.00万元减少8.4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88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854.9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9,872.3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3.7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8个,占本年预算项目18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96,505.7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51台,共计1,366.9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6台(套),共计40,730.8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