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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规划布局处
发布日期: 2015-03-0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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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进信息化等工作,同时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简称市国防科工办)牌子。

  内设29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布局处、科技标准处、经济运行处(央企服务处)、中小企业镇村处、节能与环保产业处、基础与新材料产业处(北京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装备产业处、汽车与交通设备产业处、都市产业处(食品产业处)、生物与医药产业处、军工综合处、军工运行处(核应急处)、航空航天产业处(军民结合推进处)、电子信息产业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经济社会信息化处、新闻宣传处、信息安全协调处(应急处)、信息化设施处、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另设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监察处。

  下属18个预算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原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农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工业系统劳动力资源交流中心、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即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工业系统人才开发中心。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监测分析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5.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拟订本市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7.承担振兴本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8.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0.指导和协调本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11.统筹推进本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协调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

  13.承担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北京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4.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5.组织协调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军民结合;协调推进本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

  16.开展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7.负责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99人,实际192人;事业编制357人,实际301人;聘用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223人,其中:离休18人,退休205人。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376685.926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6361.898634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939.7863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0万元,其他收入132.656861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91.182485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58030.402236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376685.926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3.441191万元,项目支出363842.48537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7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支出方向为:一是支持重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支持高精尖产业、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等项目、设立高精尖产业基金等;二是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支持工业开发区和产业基地建设,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投资项目;三是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中央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及信息化发展项目;四是有线网、无线网、医保网、金财网、首都之窗、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市民卡信息数据库及测评实验室等的运维,中环广场政府数据中心运维及升级改造、航拍专项、党政机关互联网集中接入运维等市级信息化应用项目;五是推进电子、装备、生物医药、汽车、都市、软件、基础和航空航天等产业的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促进社会信息化和两化融合发展、经济运行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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