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权力名称 |
对未按照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 |
工作环节和应尽责任 |
1.立案阶段责任: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 依法调查和保存证据。 3.审查阶段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阶段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决定阶段责任: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6.送达阶段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