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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发布日期: 2024-08-0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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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聚焦钢铁、石化化工、食品等重点行业以及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面向工业企业、园区征集一批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一)用水过程循环。采用冷却水高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分质用水、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技术装备,降低生产过程水耗,实现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二)区域产城融合。探索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

(三)智慧用水管控。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控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四)技术装备创新。围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堵点、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创新研发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

(五)减污降碳协同。采用节水减污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控制等技术工艺,推动不同水质特点废水协同处理,减少废水排放量。探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相结合,全流程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京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水企业(数据中心)或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服务商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

(二)基本要求

1. 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2. 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至少满足下列指标中的一项要求:

(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其中,钢铁企业>97%,石化化工企业>94%,食品企业>65%,工业园区>94%;

(2)用水效率先进。其中,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优于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中的先进值,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小于6.7吨,数据中心单位信息设备耗电量取水量(WUE)不高于1.4升/千瓦时;

(3)非常规水利用效果明显,再生水使用量占总用水量比重达到25%以上。

三、申报要求

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系统”(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我局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案例。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

联系人: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俊邦  5552094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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