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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 110069/ZK-2019-001274
  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3.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4. [联合发文单位]
  5. [实施日期]
  6. [成文日期]
  7. [发文字号] 〔〕
  8. [废止日期]
  9. [发布日期] 2020-11-26
  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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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今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3年。为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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