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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中小企业处
发布日期:2019-12-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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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指出,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中的工作目标具体有哪些落脚点?

        答:工作目标具体落在我市计划培育一批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建立企业培育库,加快形成滚动发展、梯队培养格局,不断提高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

        问:如何理解《指导意见》中的重点任务?

        答: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四大重点任务:一是鼓励“专精特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通过鼓励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引导中小企业应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向新颖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树立互联网思维和理念,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二是提升技术实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通过鼓励中小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重视研发队伍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中小企业研发、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创业创新主体作用。三是加大培育力度,构建企业培养体系。建立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和梯队培育支持发展模式。四是完善公共服务,助力企业资源融通。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资源整合、空间聚合、服务融合、政策适合的中小企业服务生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

        问:“专精特新”四个特征有没有优先级,或者说政策更偏向于支持具备哪一类特征的中小企业?

        答:“专精特新”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个方向均是本指导意见的核心支持方向,没有关于“哪个方向具有优先支持”的考量。符合上述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成为入库企业,均能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体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目前,北京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项培育支持工作刚开始开展,但之前有很多支持政策已基本覆盖了相应群体,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另外,为进一步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区域特征,我市拟对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业一策”、分类支持“专精特新”专项服务包,服务内容主要涉及财税、投融资、空间落地、市场开拓等方面。

        问:《指导意见》实施的具体部门都有哪些?

        答: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运作,涉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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