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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019-2021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中小企业处
发布日期:2019-12-3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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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北京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019-2021年行动计划》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相关文件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印发了《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联企业〔2018〕2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问:怎么理解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答:简单理解就是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也促进大企业发展,形成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融通发展机制,一般是大企业提供平台,实现产业集聚,形成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的形式。综合来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涉及到各类型企业发展的整体环境,具体到北京市大中小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行动,又分为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建设融通发展平台载体和优化融通发展环境四个方面。

问:可以详细讲解下四个方面的主要措施吗?

答: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主要是指发挥中央企业集团、市属国有企业、市场知名企业等大企业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促进大中小企业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促进生产制造领域共享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重构产业组织模式,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精准布局,实现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主要是指以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为重点,制定和实施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计划3年内认定和扶持一批在细分行业内技术实力强、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优、市场份额高、品牌影响大、发展前景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依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重点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质量效益优、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不断做优做强。

建设融通发展平台载体主要是指大力支持我市相关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结合区域发展定位,深入挖掘区域内具有引领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专业资本、高端人才和在产业链关键环节起支撑作用的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使园区内各类资源集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依托特色载体打造我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优化融通发展环境主要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从建立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展览宣传交流等方面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环境。

问:《北京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019-2021年行动计划》从总体上有哪些要求呢?

答:总体上是以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为目标,着力挖掘和推广融通发展模式。通过夯实融通载体、完善融通环境,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支撑制造业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具体行动上的总体要求是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到2021年,在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的基础上,总结具有推广意义的发展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推动我市更多的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培育一批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建立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认定一批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全市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

问:《北京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主要涉及到哪些部门?

答:因为促进北京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涉及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众多事项,所以本政策的实施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比如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方面的责任部门就包括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银保监局、市证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

问:《北京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019-2021年行动计划》是由这么多部门联合实施的,那么具体的保障工作方面,又包括哪几方面呢?

答:保障工作方面,首先是各部门的配合协同工作方面,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动态跟踪、总结经验、宣传推广融通发展新模式。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任务顺利实施。

另外,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平等市场主体地位,清理制约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等多个事项,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再有,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结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资金基金政策,通过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拉动各类产业基金、社会资本,以基金投资、政府采购、项目补助及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引导融资担保和和再担保机构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最后,还要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宣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典型案例,加大对各类融通发展模式、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平台载体等的宣传力度。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交流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融通发展观念。

主要通过这几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相关部门再进行具体研究,力争保障北京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做到实处,整体优化北京市各类型企业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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