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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3-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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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目前,北京市大数据中心正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到位。相关预算收支数据、“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国有资产占用等内容,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是经市委编委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副局级。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本市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议。负责本市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汇聚、管理、共享、开放和评估。负责市级政务云、大数据管理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负责社会信用数据应用服务。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的建设、运维和保障。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性审核、重大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评估验收的支撑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内设机构有10个,分别是:综合部、发展规划部、项目评审部、标准与安全部、数据管理部、平台管理部、数据应用部、数据开放部、信用信息部、运维保障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事业编制122人,实有人数109人;退休人员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2024年度收入预算22087.1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8452.59万元减少6365.45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减少了上年结转资金及疫情防控相关预算项目不再申报。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523.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23.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6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6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5563.0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5563.05万元。

 

图片1.png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2024年支出预算22087.1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8452.59万元减少6365.45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减少了上年结转资金及疫情防控相关预算项目不再申报。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503.9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39%,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305.30万元增加198.62万元,增长4.6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583.2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4147.29万元减少6564.07万元,下降27.1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片2.png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80万元,与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8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6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44.3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1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031.03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30台(套)、共计3575.23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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