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21-03-19 09:20
【字体: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是依据《关于同意设立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10]117号)文件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4个部门,分别是运行统计部、企业服务部、项目服务部及综合办公室。

职责为承担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运行的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吸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业人才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具体协调、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5人,实际12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62.70万元,比2020年413.35万元增加49.35万元,增长11.94%。其中:财政拨款462.69万元,比2020年413.25万元增加49.4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00万元,比2020年0.08万元减少0.08万元;其他资金0.01万元,比2020年0.02万元减少0.01万元。总体变动原因为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021年支出预算462.70万元,比2020年413.35万元增加49.35万元,增长11.9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6.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5.6%,比2020年339.65万元增加56.42万元,增长16.61%。主要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66.63万元,比2020年73.70万元减少7.07万元,下降9.59%。下降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调整部分政策,压缩支出事项。

三、主要支出情况

根据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制作完成北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数据库。完成我市主要指标月报表的报送。总结分析年产业总体发展情况及特点,形成“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报告(2021)”。调研国内外软件人才政策,组织高端人才的服务,做好软件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支撑。编辑《北京软件视点》,选择大数据等主题领域策划编辑《北京软件视点》增刊。梳理最新产业政策,形成《软件企业服务指南》(2021版)。完成2021年软件企业备案资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企业资料核查数据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撰写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总结报告的初稿。配合完成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工作,服务企业根据政策标准进行税收优惠申报。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63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共有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