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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实施《北京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来源: 科技标准处
发布日期: 2021-01-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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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我局以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名义正式印发实施的《北京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共数据管理,促进了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的定义范围,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各级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公共数据的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监督考核等数据管理流程的规则和制度。办法明确了由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制定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及目录编制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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