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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技标准处
发布日期: 2020-11-2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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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现我局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规模化应用形成的引领示范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包括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前沿新型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智能传感、先进通信、边缘计算、操作系统、网络安全、物联网检测认证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能家居、环境监测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已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应用成效、产业带动作用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2020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我局在申报系统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8:00至12月22日16:00。
     (二)纸版材料报送:申请企业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需盖封面章、骑缝章并签署真实性承诺书)邮寄至联系地址,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纸质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16:00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张宇,联系电话:55578320,55578317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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