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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

来源: 科技标准处
发布日期: 2021-05-3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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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工信部科〔2021〕111号)要求,我局现将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将面向行业重点领域,评选出一批在相关领域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居全国领先水平,并在推动产业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在北京市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资质,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三、重点领域

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将重点面向以下领域,申报机构在申请时请注明申请领域,并确保申请领域在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范围内。

(一)装备行业:印刷机械、建材装备、工业机器人等;

(二)材料行业:分离膜、光学功能膜、有机原材料、工业气体、核电用钢、石化用钢、工业陶瓷、防水材料、航空材料等;

(三)消费品行业:皮革、五金制品、缝制机械、化妆品、产业用纺织品、毛纺产品、安全环保纺织品、功能性与智能纺织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等;

(四)电子信息及通信行业:工业芯片、电子元器件、光纤传感、传感器、无线电导航、微波通信、电子材料等;

(五)软件行业:大数据和海量存储、工业软件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需在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qb.cn/)进行注册。

(二)注册后,申报机构进入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请选择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确认无误并保存后,在线生成《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表》。

(三)申报机构打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表》后加盖公章,连同其他有关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装订后一式三份于6月15日前快递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72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张宇;联系电话:55578320,联系邮箱:liubing@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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