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我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馈31份,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对于“文字描述”类的修改建议,部分采纳,已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法律专家的意见进行调整。
2.针对“部门责任分工”相关修改建议,部分采纳,已征求对应政府主管部门意见进行调整。
3.针对“数据权属”问题的有关建议,未予以采纳,因为数据权属的法律定义属于国家事权,不宜通过地方立法确定。
4.针对“在特定行政区或行业开展产业园、数字化试点项目建设”相关建议,未予以采纳,具体项目部署待条例发布后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工作落实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