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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技标准处
发布日期: 2021-11-2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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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在技术发展和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解决行业迫切需求,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可作为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行业进行推广示范。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类”和“融合应用创新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攻关类

项目在物联网领域相关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边缘计算、操作系统、可信安全、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物联网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方面,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

(二)融合应用创新类

项目助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公共卫生、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能家居、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

(三)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2021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我局在申报系统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8:00至12月22日16:00。

(二)纸版材料报送:请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书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3号人民画报社8号楼439  朱赛男 18612317646。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纸质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6:00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兵,55578320,朱赛男,1861231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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