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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发布日期: 2021-05-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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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构建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培育基于平台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产品和设备上云取得显著突破。打造工业控制系统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案例,树立防护能力贯标和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样板工程,提升系统本质安全和防护水平。中德双方互学互鉴与合作共赢进一步深化,探索形成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新模式。

二、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北京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要求及示范方向,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可复制、可推广,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四、申报工作程序

(一)请相关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2、3、4、5,封皮推荐单位请填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请相关申报单位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3、4、5)报送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电子版(word或wps格式)同步发送联系人邮箱。

(三)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予以公式并宣传推广典型做法,试点示范期为2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君,王致远

联系电话:82668390,55578563

邮    箱:jijun@jxj.beijing.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层208(收材料地址)


附件:1.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内容

            2.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3.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4.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

            5.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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