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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征集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来源: 科技标准处
发布日期: 2021-05-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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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和北京质量协会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2021年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结合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挖掘全面质量管理赋能制造业竞争优势提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质量标杆遴选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质量标杆遴选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规范开展。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我市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二)重点领域。
      1.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申报时间和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6月18日。
      2.申报继续采用网上方式。请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页面(www.caq.org.cn/html/zltj/zlbgdtxx/list.html),点击右侧“我要申报”,选择“质量标杆活动”,按要求提交材料。推荐表、申报材料编写说明等文件可在质量标杆页面查阅下载。

     3.推荐单位请选择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在线申报完成后,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于6月18日前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721。

     5.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积极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张宇;电话:55578320,55578317;liubing@jxj.beijing.gov.cn



附件: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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