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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来源: 中小企业处
发布日期: 2021-05-0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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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90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我市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本批平台将于2021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要求。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遵循自愿原则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北街大钟寺怡和8号院2层。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朱玉

       联系电话:82176937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刘鑫

       联系电话:55578453



       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服务台账模板

                3.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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