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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报送2021年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检查材料的通知

来源: 军工产业服务处
发布日期: 2021-04-1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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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防科工局有关通知要求,我办启动2021年度检查材料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或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开展年度检查。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的单位,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仍在有效期内,则只需报送许可年度检查材料

二、时间和地点

(一)2021年4月23日前,到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4层401室),领取企业自查表填报工具软件安装包。

(二)2020年5月14日前,将年度检查材料送至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

三、报送要求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的年度检查材料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及其相关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企业自查信息数据包1份。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按时如实上报年度检查材料,如发现刻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接收监督检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检查材料的单位,我办将上报国防科工局。

(二)企业自查表填报工具软件应在涉密计算机操作,信息填报导出生成的zip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XX单位.zip”。

(三)年度检查材料在报送过程中,请遵守保密规定,注意个人防护,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模板)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模板)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孙万佳,联系电话:010-8529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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