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修订条件
申请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进一步聚焦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对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
(三)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首次进入市场阶段,尚未取得市场化业绩。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修订意见,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修订建议报告(附件1)及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2)。
(二)有意愿申报的企业请于2020年6月19日16:00前将《目录》修订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发送至qiaobing@jxj.beijing.gov.cn)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装备处。
(三)材料提交地点: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720室,联系人:乔冰,55578396。
附件:1.修订建议报告要求
2.修订意见汇总表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